第B06版:读者呼声

企业不应将劳动者视同于消费者

本文字数:843

□卞广春

对自家员工被鼓励甚至要求购买企业的各类产品与服务,许多职场人并不陌生。近日,某车企员工在社交媒体发文,让相关话题再度受到关注。该员工称企业内部几乎80%的员工都被明示暗示过,想要保住工作和升职,都必须购买自己企业生产的汽车。作为技术岗的他不仅自己购买了两辆,还推荐亲戚朋友购买,最终仍被裁员。(12月14日《工人日报》)

对各种内购,员工态度是企业运营状态的晴雨表。当这种摊派达到一定程度,令员工无法完成时,说明企业的产品与服务已经老掉牙,面临淘汰的尴尬结局了。

无论是否需要企业的产品的服务,让员工自愿选择、心甘情愿自掏腰包,都应当是企业必须遵循的原则。而通过这样那样的制度激励、方案要求,逼迫员工必须购买企业的产品与服务,可能物极必反,即使员工顺从企业的做法,心里也会有抱怨与不服。

另一方面,企业产品与服务的销售范围越来越窄,企业福利、员工特价、摊派业绩、明令购买越来越不新鲜,恶性操作非但不能拯救企业的命运,反而助推企业走向衰亡。究其原因,不是员工不努力,而是企业管理存在严重问题,产品与服务跟不上时代步伐,或者缺乏创新、性价比不高。在市场大环境下,企业已经成为优胜劣汰的牺牲品且回天无力。

企业要求员工购买企业产品与服务,也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根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组织内购,不应强制,不应将劳动者视同于消费者。

作为劳动者,遭遇企业强制购买产品与服务,有权利说“不”。如果企业以产品与服务抵扣员工工资,涉嫌违法。有的企业将是否购买企业产品和服务,与奖惩或者辞退等人事管理联系起来,也涉嫌违法。对强制要求员工购买产品与服务的企业,劳动仲裁及司法部门应依案说法,从维护劳动者利益的角度,说服企业完善销售、激励、用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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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6企业不应将劳动者视同于消费者 2023-12-19 2 2023年12月1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