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附近有家猫咖馆,几个月前我去那边“撸猫”,一坐下,一只猫就跳过来挠了一爪子,导致我的右腿被划伤出血。第二天下午,我前往某医院就诊,伤口门诊处理,后注射疫苗,共支付医疗费1890元。请问,我可以要求猫咖馆负担全部的医疗费吗? 李女士
【解答】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因此,饲养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合理费用;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据您所述,您在“撸猫”时被猫挠伤,并产生相应医疗费用。猫咖馆对所饲养猫咪未采取安全管理措施,致顾客受伤,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您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明知“撸猫”过程中存在被猫抓伤、咬伤的风险情况下,应当避免故意激怒、挑衅猫,否则也可能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您有权向猫咖馆主张赔偿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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