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演唱会“同区不同价”消费者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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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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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章炜

沉寂了三年的音乐演出市场今年迎来井喷式发展,然而,与繁荣的演出市场相伴随的还有层出不穷的乱象,如堪称沉疴痼疾的黄牛以及柱子票、假唱、预售票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等,这些都反映出面对旺盛的市场需求,相关服务存在缺位、行业机制不够完善。律师表示,对于演唱会“同区不同价”的问题,商家负有对消费者如实告知演唱会票价和对会场位置的说明义务,若商家未如实履行该义务,可能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及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可先尝试与主办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消保委调查。

事由:

日前,李女士于猫眼平台购买了1180元档位的明星演唱会门票两张,出票后确认了座位在B4区,但李女士发现,一些880元档位的门票座位也是B4区,甚至更前排。

李女士表示,购买更高档位的门票,是为了享受更好的体验,最终得到的服务却和低档位门票一致。李女士来电,这种情况下该如何维权?可否要求主办方退差价吗?

律师解答: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王瑞鹏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您作为消费者,享有法定的知情权。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商家负有对消费者如实告知演唱会票价和对会场位置的说明义务,若商家未如实履行该义务,可能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及公平交易权。

另一方面,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李女士作为购票者与主办方之间系买卖合同关系,主办方出售门票时,应当保证购票者获得与所购票价格对应的座位。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主办方擅自降低座位等级,则可能构成违约,在此情形下主办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购票者可以据此请求主办方按照购票等级提供相应的座位或者要求退款。若因为主办方降低座位等级的行为造成购票者无法享受合同约定的座位,权益受损,则主办方还可能承担侵权责任,如交通费、住宿费等。建议李女士留存好本次交易的发票或交易凭证,可以先尝试与主办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查,还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如果无法调解,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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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维权热线 B04演唱会“同区不同价”消费者如何维权? 2023-12-26 2 2023年12月2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