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慧
3月15日,央行修订发布《征信投诉办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从畅通投诉渠道、明确投诉管辖、精简投诉要件、优化办理流程、规范办理文书等方面对征信投诉办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完善。
据介绍,我国征信市场快速发展,征信业务覆盖主体持续增多、征信服务应用场景日益多元,征信权益保护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此次修订主要是为更好地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我国征信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修订简化了投诉要求,优化办理流程,提升办理规范性。《规程》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统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投诉渠道,包括接待现场投诉的地址、办公时间等。同时,简化对投诉人的身份核验要求,新增材料审查、投诉中止、合并办理等流程,并规范了投诉申请、投诉答复、终止告知等相关文书格式。根据《规程》,投诉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名确认(或者本机构盖章)的《征信投诉申请单》、认为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的事实及证据或者线索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有效机构设立文件)复印件。
本次修订还统一了征信投诉受理权与管辖权。《规程》明确,征信投诉由被投诉人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管辖,实现征信投诉受理与征信监管的主体统一、权责对等。
此外,本次修订强化制度设计,引导投诉人正确维权。《规程》明确了投诉受理标准,要求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必须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强化告知义务。明确征信投诉受理范围,提高征信救济精准性。针对提供虚假材料、冒名投诉等情形增加了终止办理条款,引导投诉人依法合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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