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说案

法院判决父亲每月探望孩子两次

“爸爸按时来探望,孩子真的很开心”

夏天/孙幸冬

本文字数:656

  □  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孙幸冬

  “爸爸现在按时来看孩子,经常一起去游乐园,教孩子认字,陪孩子一起吃饭,平时还会发语音。有了爸爸的陪伴,孩子真的特别开心……”这通打给孩子母亲的回访电话让法官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原来,此前父亲对孩子长期不闻不问,屡屡找借口推诿探视,5岁的儿子将父亲告上法庭……孩子的探望权该如何保障?近期,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以法律搭起“桥梁”,为亲情“撑腰”,让爱重新流淌。

  探望权不仅仅是一项权利,更是一种责任

  小豆的父母经调解分手,签订《调解协议书》,小豆随母亲生活,约定父亲须每两周探望一次。而父亲由于种种原因,长时间未能履行探望义务,使得小豆在成长中缺乏父爱的陪伴。

  小豆的母亲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父亲履行探望的义务。

  庭审过程中,小豆的母亲表示小豆一直渴望父亲的陪伴和关爱。生活中,小豆经常向自己表达想要见到父亲的愿望。这种长期的渴望在始终缺乏父爱陪伴的环境下,对小豆的心理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

  法官询问了小豆父亲未能履行探望义务的原因并就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经劝导,小豆父亲表示,因为工作繁忙且经常需要出差在外地,使得他难以履行探望义务。对于未能给予小豆足够的关爱和陪伴表示歉意,并承诺会尽力改善这种情况。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豆作为未成年人,其合法权利更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对其父亲而言,探望权不仅仅是一项权利,更是一种责任,小豆可以依法要求父亲履行探望义务。关于探望的频率,考虑到父亲的工作性质,并结合父母双方之前达成的协议,判决父亲每月探望小豆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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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说案 A07“爸爸按时来探望,孩子真的很开心” 夏天/孙幸冬2024-06-04 2 2024年06月0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