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报道,下班忘关空调罚100元,不转发朋友圈罚100元……一些企业设立名目繁多的罚款事项,还有企业以“乐捐”“负激励”等名义变相罚款。
对此,劳动者感到十分疑惑:公司企业究竟是否有权对员工罚款呢?
罚款名目五花八门
今年6月,贾女士和同事下班后忘了关空调,公司领导不仅要求每人罚款100元,还需要交一份手写签名的过失行为单。贾女士表示,自己的岗位属于轮班制,没有专人负责管理空调开关,而罚款的情况是第一次发生,此前公司并未有相关的明确规定。虽然心里很不满,但因为担心后续工作中被为难,贾女士还是交了罚款。
贾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前不久,有网友在社交媒体发帖表示,同事加班干活不仅没有加班费,还因离开办公室时忘记关空调和锁门,第二天被公司通报批评以及罚款20元。
记者采访了解到,企业“以罚代管”、乱罚款的现象层出不穷,罚款的名目也五花八门。“没关灯罚款50元,没关空调罚款100元……总之,老板罚款都是按心情来。”一位受访者表示,公司没发过员工手册,一些规定都是老板或者部门主管临时起意做出的决定。
此外,还有一些企业以“乐捐”“负激励”“水果基金”等名义变相罚款,甚至不交钱就从工资里扣除。今年6月,因天气热穿了短裤上班的小阳就收到了“乐捐”的通知:“着装不符合规定,捐钱50元。”
保留证据依法维权
四川蜀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石国力表示,任何企业或个人都没有设定罚款权的权限,无论经过何种程序设定的罚款内容,都将因为违反《行政处罚法》而无效。与此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一)(二)(三)款都只规定了法律结果,将内容设定权交给企业。国家在立法层面给予了企业足够的自主权,并未限制企业管理制度内容,只是要确保基础合法性要求。
“因此,企业在设定制度时,需要确保制度内容合法,应当对法律具有更加充分的认知,不能因为节约成本而实施违法行为,即便结果具有合理性,但不具有合法性的情况下,依然属于违法行为。”石国力说。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李杏果也表示,对于员工的一般性过错行为,企业应主要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员工的过错行为对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石国力也提醒,员工需要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认真谨慎提供劳动,避免因个人行为对企业造成损失。但是,如果企业违法罚款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应该注意保留罚款通知、工资条等相关证据,依法维权。(唐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