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新法讯
【天津】
朱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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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人社局、教委、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本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三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一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朱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