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第十五届经济法律高峰论坛于上海举办。本届论坛由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上海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主办。论坛主题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经济法治保障”,与会专家共同探讨新质生产力发展相关法治保障的重大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孟洲教授的发言主题为《论经济法律制度与新质生产力》,他分享了新质生产力与新型生产关系的基本逻辑;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法律制度的创新;从劳动法和知识产权法两方面,新型经济法律制度直接作用于新质生产力;间接层面上,经济法律制度具有保障市场机制的作用。
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郑少华教授作了题为《新质生产力需要怎样的经济法理论》的分享,他认为新质生产力与法治的关系在于新质生产力指向创新,而创新基于市场、营商环境以及人权的法治三维度的保障,最终需要以竞争法为核心的经济法理论。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邢会强教授以《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资本市场法治保障》为题发言,他认为资本市场宏观调控法治保障的作用有四:通过规划确立资本市场定位和发展方向;通过供需平衡实现资本市场稳定发展;通过宏观审慎管理保障资本市场健康运行;通过危机救助保障资本市场及时康复。(朱非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