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载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4年第5期
作者:吴进娥(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主要观点:法院“不当逮捕”是审判机关没有严格遵循逮捕要件而实施的逮捕,其不仅侵害被告人的程序性利益,还影响法官的中立性,可能给刑事诉讼结构带来毁灭性的冲击。
传统以个案为基础的被动检察监督模式局限于卷宗审查、人工审查,对法院“不当逮捕”实施监督面临线索发现难、“不当”认定难、监督质效不突出等诸多瓶颈。为此,只有推动检察监督模式数字化转型,在法检之间建立一体化逮捕审查平台,探索建立法院“不当逮捕”智能算法模型并构建溯源监督机制,才能从个别、偶发、被动监督转变为全面、系统、能动监督,全面提升法院“不当逮捕”检察监督的效力。(朱非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