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所在的公司拖欠员工几个月的工资,公司在员工要求下出具了欠条。现在公司依旧没有给钱,我叔叔他们是否要去申请劳动仲裁才能拿到钱?
【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15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即这一规定为减少劳动者的维权时间和成本,取消仲裁前置,使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适用该规定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二是双方对于劳动报酬发生的事实、劳动报酬未按法律规定或约定支付的原因、劳动合同效力等都没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