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律师服务
本文字数:209
我和丈夫打算离婚,在协商财产分割事宜时,他认为去年他因为交通事故导致受伤获得的赔偿属于他个人,请问他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解答】
《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你丈夫因为交通事故导致受伤而获得的赔偿属于他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须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