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廖卫芳
据媒体报道,2025年度省级机关(单位)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正在进行中。截至11月8日,四川、上海、浙江、山东、天津、江苏等6个省份已发布2025年省考公告,将于12月8日举行公共科目笔试。本届省考中,诸多省份招录计划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基层一线倾斜。多省份也明确,部分招录条件年龄放宽至40岁。
我国《公务员录用规定》中明确规定:“报考公务员年龄应当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因而长期以来,“公考35岁年龄门槛”已成为很多人潜意识里的一种共识。为此,一旦过了“35岁年龄门槛”,许多超龄青年便不得不放弃公考。
但近年来,由于就业难、就业焦虑等原因,越来越多的人觉得“公考35岁年龄限制”已不合时宜。于是,建议“公考取消35岁年龄限制”的呼声越来越高,包括全国和地方的两会代表、委员也以提案的方式,建议“公考取消35岁年龄限制”。这说明,“公考取消35岁年龄限制”已成社会上一种广泛的共识。
其实,“公考35岁年龄门槛”有不少弊端。一方面,“公考35岁年龄门槛”,明显带有年龄歧视的成分,既影响了超龄求职者的再就业,又制造了职场年龄危机,不利于公平就业。另一方面,“公考35岁年龄门槛”,也制约了很多35岁以上有丰富经验的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这显然是一种人才浪费。
此次,多地省考明确年龄放宽至40周岁,这无疑是对“公考35岁年龄门槛”的一种必要纠偏,值得肯定,值得叫好。
当然,要全面取消公考35岁年龄门槛,更有待于国家层面对《公务员录用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通过立法的形式让“公考取消35岁年龄限制”成为一种制度和规范,让公考年龄“有规可循”“有法可依”,不再成为一个争议话题。
此外,还有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公务员招考除了要取消35岁年龄限制外,也应打破“学历限制”,摒弃“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年轻人都能报名参加公考。如此,才能为更多低学历者创设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和就业环境,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