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有晚饭后在小区内散步的习惯,最近他在散步时,没有留意路边堆放的很多建筑材料中有一部分散落到了小区道路上,不慎被建材绊倒受伤。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找谁来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解答】
我国《民法典》规定: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你们小区里因为装修而堆放建筑材料妨碍了通行,并因此导致你父亲摔倒受伤,堆放这些建筑材料的人应当承担责任。
由于小区道路的顺畅通行和装修材料的堆放应当由物业负责管理,而物业没有“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物业公司也应当承担责任。
此外,小区装修通常是装修工人受业主或者租户委托进行的,虽然从法律角度,他们可能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但是从诉讼的角度来看,你们也可以考虑将委托方一并起诉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