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酋长国颁布2025年第2号法令。该法令重点规范内容包括:
一是完善法院组织架构。明确金融中心法院由小额诉讼法院、一审法院及上诉法院三级审判组织构成,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二是构建多元解纷机制。设立调解中心,开展协商调解工作,提升争议化解效能。
三是明确专属管辖权。金融中心法院对五类案件行使专属管辖权:涉金融中心的机构或实体的民商事及劳动案件;涉金融中心的合同订立及履行案件;金融中心辖区内事件或交易案件;涉金融中心的信托契约与非穆斯林遗嘱执行案件;国际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案件。
四是完善司法程序规范。授权金融中心法院采取资产披露令、仲裁保全措施等临时性强制措施。创新证据规则,允许远程视频、电话作证,免除外籍证人宣誓义务。健全执行体系,设置专职执行法官。建立技术瑕疵豁免机制,规定非重大程序瑕疵不影响诉讼行为效力(除法院特别裁定外)。
(阿拉伯语编译:张婧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