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在一家公司工作过两年,其中包括两个月试用期,后来我辞职去了别的公司,最近这家公司希望我回去工作,请问合同中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
【解答】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你虽然辞职离开过公司,但是如果再次到该公司入职,属于“同一用人单位”“同一劳动者”的情况,依法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公司约定两次试用期,你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