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新法讯
【常州】
朱非
本文字数:181
(理论学术编辑部微信平台)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
日前,常州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等七家单位出台《关于在药品零售企业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意见”规定,药店从业人员发现女性未成年人购买避孕药等药品和医疗器械,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的;购买跌打损伤类药物或可能成瘾的药品,疑似受到欺凌、殴打、虐待或者被人麻醉等侵害时,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线索,同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备案。(朱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