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多元解纷

大棚内给电动车充电 起火致农户受损怎么赔

调解员依法依理明确事故责任 最终达成调解

章炜

本文字数:1464

  □  记者  章炜

  近期,在金山区廊下镇一处农业大棚内发生了一起电动自行车起火事故。一农户在大棚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导致起火,火灾使周围的大棚以及大棚内种植物损坏,不少农户受损。此次事故财损额近7000元,共涉及三家农户。大火扑灭后,引发火灾的责任方王女士表示愿意赔偿2000元,但与农户实际损失差距较大。双方无法就赔偿款项达成共识,于是受火灾波及的农户来到金山区廊下镇信访办请求调解。

  火灾事故引赔偿争议

  负责调解的社工王培琼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走访受灾农户,排摸统计每户的实际损失情况,联系各方至调委会进行调解。调解员先后听取了各方的诉求及理由,农户提出全部物损金额约为7000元;王女士对此不予认可,认为部分大棚以及大棚种植物的赔偿金额并没有这么高,认为农户们夸大了实际损失,只愿意在2000元限度内赔偿损失。

  在调解现场,受火灾波及的农户听到王女士对于赔偿方面的意见后,情绪都十分激动,认为王女士缺乏解决问题的诚意。眼看各方情绪即将失控,调解员立即终止了此次调解,让大家先回家整理各自主张损害赔偿金额的相关依据并提交调委会审查。

  第二天,调解员打通了王女士的电话,表明此次火灾造成的后果虽然比较轻微,但损坏的大棚和大棚种植物,按照目前市场价格,2000元肯定是不够的。

  随后,调解员从“理与情”角度进行分析引导,劝说王女士站在老邻居的立场上,理解财物受损农户的心情。王女士表示愿意再增加1000元。由于王女士这边对赔偿金额有所松动,调解员决定再次约村民们进行调解。

  为了避免情绪失控导致矛盾升级,调解员采用了“背靠背调解法”。但农户们始终不认可王女士给出的补偿价,并表明所有大棚和大棚种植物实际维修和损失费用都已经超出了7000元,修理费用都是有据可循的。现在由于考虑到和王女士是多年邻居,才要求这个赔偿款,坚决表示不能再降低了。

  依法依理明确赔偿责任

  调解员再一次与王女士进行了深入交谈。她明知在大棚内充电有危险的情况下,仍然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了充电,其行为存在过错;经消防部门勘验,此次火灾发生的原因认定为王女士的电动自行车不规范充电所致,故王女士应当对火灾后果的发生承担侵权责任。

  在赔偿金额方面,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应当按照市场价予以赔偿。而王女士仅凭借自己主观臆想,认为没有造成实质性的损害是不合适的,并且实际发生的损害金额也有章可循,按照农户提供的维修单据,总价已经超过7000元。在调解员法理情结合的引导下,王女士对于赔偿款的金额又有了松动。

  王女士哭泣着表示自己和老公只是普通的打工人,女儿又在上大学,家中还有两个老人,家庭经济能力较差,实在无法拿出这么多钱,最多只能给予5000元的补偿。然而受灾居民始终不愿降低补偿款,调解一度又陷入了僵局。

  此后,调解员再次对每户受灾农户分别进行了一对一走访,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进行引导。经调解员多次走访与沟通,双方就损害赔偿事宜达成调解协议。王女士就火灾损害承担5000元的赔偿责任,由受损各方均摊此笔款项。

  三个月后,调解员回访了受灾农户,他们表示王女士已按时履行了调解协议书中的给付义务,此次火灾事故带来的不利影响已经消除,并对调解员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调解心得】

  现在农村大棚中也有通电设施,有人便投机取巧,在大棚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在本案中,调解员迅速介入、快速掌握事件第一手资料,是成功调解的前提条件;其次,调解员依法依理明确事故责任,纠正了王女士在赔偿方面的错误认识;再次,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开展各方的思想工作,立足文明乡风与邻里情谊,善于把握当事人的心理,也是本次调解成功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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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多元解纷 B04大棚内给电动车充电 起火致农户受损怎么赔 章炜2025-09-12 2 2025年09月1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