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一名员工最近因为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拘留,员工家属表示他将有一段时间无法来上班。
请问我们公司能否据此解除和他的劳动合同?
【解答】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包括“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但是,因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并不属于刑事责任。
因此,如果该员工及时告知情况并通过请假的方式不到岗工作,你们公司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和他的劳动合同。
至于工资发放问题,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
因此,基于劳动者未到岗工作,你们可以停发这段时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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