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刘嘉雯 通讯员 胡美琳 何瑞鹏
本报讯 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如何以高质量生态司法护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近日,第九届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司法理论实务交流会暨首届“生态瀛洲杯”主题征文颁奖仪式在崇明区举办。
会上,专家学者和征文获奖代表分别围绕环境法治创新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典表达、湿地生态保护、物种保护和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例、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管理等子议题建言。其中,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郑少华提到,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需要理论实务界积极建言献策,为法典的成功编纂提供有力支持,应坚持“制度供给”与“司法保障”双轮驱动,推动“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深度融合,强化“校院合作”与“人才培养”同频共振。
“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背景下,我国环境法治的创新发展主要体现于立法与司法两大领域,例如更新环境立法目的、倡导协同制定地方性环境法规、创设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等方面。这些创新举措,旨在系统构建适合中国生态文明建设需求的环境资源司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武汉大学教授、上海政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王树义说。
紧扣“以高质量生态司法护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人民司法》杂志社、中国上海司法智库、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联合发起“生态瀛洲杯”暨本届司法理论实务交流会主题征文,共评出34篇获奖论文,活动现场还为主题征文获奖者代表颁奖。
记者获悉,作为上海首个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基层法院,崇明法院坚持专业审判支撑、协同治理保障、理论研讨赋能多维发力,努力以高水平生态司法护航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依托理论实务交流,推动生态司法前沿问题共商共研,入选“上海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活动”。
本次活动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导,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上海市法学会作学术指导,上海财经大学、《人民司法》杂志社、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上海市崇明区法学会、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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