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前两年去世后,我仍然带着孩子与公婆同住,平时会照顾他们的生活。
最近,我婆婆去世,我是否有继承她遗产的权利?
【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进一步明确: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因此,如果其他继承人对于你作为媳妇的继承权有疑议,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对婆婆“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
对于上述情况,除了转账、支出等方面的客观证据,你还可以请了解情况的公公、邻居或者社区里的其他人作为证人为你做证。
如果可以认定你对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你就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