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法学院

学报集萃

朱非

本文字数:712

  数字权力的法理构造

  刊载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6年第2期

  作者:周尚君(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科技法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观点:权力是在社会关系中具有支配作用的行动能力,长期以来一直是公法学研究的基本范畴。数字权力是基于源代码、算法运行的计算网络与作为算法决策基础的大数据,在数字化决策力和运行基础上自主创生的新型权力运作形态,亟须被纳入法理范畴。

  需要注意的是,数字权力不能简单等同于国家权力的数字化,或传统社会空间中数字化的权力,而是以作为空间生产权的网络权力、作为要素控制权的数据权力、作为技术决策权的算法权力、作为信息聚合权的平台权力为基本形态的新型社会公共权力,它本质上是一种工业文明向数字文明转轨过程中的权力形态。

  低空经济法的独立:必要、可能及实现

  刊载于《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26年第2期

  作者:高志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观点:低空经济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法律制度保障,而构建低空经济法律体系首先要从理论上回答是否需要单独立法这一基础性问题。低空经济法作为新兴的法律领域,具有鲜明的天然性、较强的技术性和突出的综合性,这决定了低空经济法独立的现实必要性。

  从发展视角看,低空经济法实现了与民航法的分野,是对通用航空法的跃升和经济法的细化,这决定了低空经济法独立的可能性。低空经济法的独立性是相对的,其并未完全脱离传统法律体系,但已拥有了独特的调整领域、价值目标和规则体系,是法律体系中的特色分支。从法律属性上讲,低空经济法具有典型的“领域法”特质,属于社会法法域。构建低空经济法律体系,迫切需要改变当前“政策化”“地方化”“碎片化”立法现状,推进中央统一立法。(朱非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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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学院 B01学报集萃 朱非2026-04-08 2 2026年04月0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