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本报讯 声称自己在游戏机房输掉了几百万元,本市男子沈某抱着“不能便宜了店家”的想法,以向公安机关举报游戏机房涉赌为名,向店方敲诈、勒索8万元。近日,杨浦区人民法院判处沈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沈某常去关山路上的一家游戏机房玩乐。可有天他给自己算了笔账,发现自己已在此输了几百万元!“可不能便宜了这家店!”沈某恨恨地想。
从2017年4月6日起,涉案游戏机房开始受到公安机关的调查,“有人报案称,你们店涉嫌经营赌博活动,”民警告诉店员范某。
很快,范某心头的疑云水落石出。沈某找到他说:“110是我打的。我在你们店里输过不少钱,给我8万元,否则我就不停打举报电话!”这天,范某和临时负责人陈某都在场。
因为敲诈金额不小,店方请沈某给他们一点时间。一个星期后的4月14日,双方约在黄兴路一家咖啡馆见面。店方询问能否先给沈某4万元,但沈某坚持要8万元。于是陈某商议称,还有4万元过了五一节再说。沈某这才表示同意,并给店方写下收条和保证书:“我保证从今天起再也不打关山路XXX号的110举报电话,从此不影响你店的正常营业”,随即拿走了4万元。
同年5月7日,沈某又开车来到游戏机房。他让范某坐上他的车,并用范的电话打给陈某,威胁后者当天必须拿出4万元。陈某害怕员工出事,于是通过支付宝向范某转了4万元,范某再用微信把钱转给沈某,方才得以离开。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要挟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敲诈勒索罪。而沈某也当庭认罪。
法院经审理,确认了沈某的犯罪事实,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应对沈某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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