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庭审

鸭舌帽砸断鼻梁

2018年02月26日 A08 :法治庭审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683

  □见习记者 董菁琳 通讯员 姚彦静

  本报讯 因跟下属吵架,酒店经理一气之下用鸭舌帽砸断下属鼻梁,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酒店经理李晴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并赔偿医药费等2万元。

  34岁的李晴,是一家连锁酒店的经理,2017年9月4日,李晴像往常一样查岗,发现员工阿亮不在。询问其他员工得知,阿亮因为和厨师吵架,萌生了离职的念头,竟然自行回家了。李晴找回阿亮并告知他,按照《劳动法》 规定,若想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提出。阿亮本就因为和人吵架心情不顺,没想到辞职不成,还被经理批评,觉得大家都在针对自己,对着李晴就是一通吵嚷。阿亮不休不止地辱骂,激怒了李晴,她掏出手机要拍下被辱骂的证据,阿亮见状便将头上的鸭舌帽摘下朝手机方向扔去试图盖住。李晴不甘示弱一把抓起帽子狠狠砸向阿亮。

  只听阿亮一声惨叫,随即双手捂鼻缩在地上。在场众人吓坏了,扒开阿亮的手一看,只见他的鼻子先是发紫,慢慢有血流下来。原来李晴这一丢,帽子恰好扔在阿亮的脸上,而鸭舌帽的帽檐十分坚硬,不偏不倚砸中了阿亮的鼻梁。于是,阿亮报了警。经鉴定,阿亮遭受外力作用致鼻骨(右侧)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李晴接受讯问时表示:“阿亮先丢我,我生气只想丢回去出出气。”她也没想到自己随手砸过去的一顶帽子,竟能把人的鼻梁砸骨折,也将自己砸进了法庭。

  近日,李晴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普陀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普陀法院依法判处李晴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并支付民事赔偿金2万元。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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