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维权周刊

主笔闲话

依法惩治 微商传销

2018年02月27日 B01 :维权周刊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420

  微商传销蔓延速度快、涉及人员多、波及地域广、涉案金额大,与传统传销相比更具有隐蔽性、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多地频频查处相关案件,这些案件涉及人员动辄数十万人,金额达数亿元。读了本报今日披露的案例,颇有感触。

  传销,无论线上线下,其特征都不外乎三点:一是“入门费”,即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从而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 二是“拉人头”,即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 三是“团队计酬”,即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

  如果符合以上三个特征,那就有可能涉嫌传销。既然微商传销如此猖狂,特征又如此明显,笔者不禁要问:我们的相关监管部门为什么不见踪影了?记得十几年前国家就三令五申禁止一切传销性质的商业行为,并为此立法立规,为何迄今还会出现如此明目张胆的传销行为?

  看来,还是需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将一切形式的传销行为绳之以法,这才是正道。

  王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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