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伴去世多年,有一套房子我想留给小儿子,但朋友告知,该处房产有我已去世老伴的份额,因此其他子女都有份。
但这个小儿子体弱多病,本身经济条件并不好,但对我一直非常关心照顾。
请问律师,如果我想让他在我百年之后得到该房产的所有产权,应该如何操作?
——韩先生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如果该处房产是韩先生与老伴的共同财产,老伴去世前又没有立遗嘱,子女也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则他与所有子女均有权继承老伴的那一半房产份额,也就是说,该处房产归韩先生与子女共同所有。
如果韩先生的子女放弃继承权,则该房产归他一人所有,他可以立遗嘱明确该处房产由小儿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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