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让老乡和他的孩子搭车,结果中途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老乡的孩子受伤。交警认定对方摩托车负主要责任,我的车负次要责任。但是对方也是个打工的,根本没钱赔偿,所以老乡现在盯着我要钱,认为是搭我的车出事,因此我要赔偿他。请问律师,我是好心让他们免费搭车,现在发生事故我是否必须赔偿他?
——吴先生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在该起道路交通事故中,吴先生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要看他是否存在过错。现交警认定吴先生负次要责任,则他应当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尽管吴先生出于好心让老乡免费搭车,但因他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吴先生所做的赔偿超出他承担责任的范围,可以向肇事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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