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我要找律师

刑事行政

2018年05月14日 B02/B03 :我要找律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717

  涉嫌敲诈勒索,面临何种刑罚

  我弟弟由于涉嫌敲诈勒索罪,现在已经被公安抓走了。

  据了解,他和几个朋友一起向小店收“保护费”,威胁人家不给就惹事或者打人,涉及的数额将近1万元。

  请问律师,依照这样的情节,他大概会面临怎样的刑罚?——韩小姐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具体量刑,需要详细了解其犯罪情节才能作出大致估计。

  参与制售假证,是否能获轻判

  我侄子在老家参与了一个制造销售假证件的团伙,他在其中负责送货,目前已经被逮捕。

  请问律师,制售假证件涉嫌的是什么罪名?可能面临怎样的刑罚?

  他作为其中跑腿送货的人员,起的作用并不大,获得的也只是一点点跑腿费,是否可以获得轻判?

  ——钱先生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我国 《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钱先生的侄子将面临怎样的刑罚,还需要看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如果他被认定为从犯,可以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我要找律师 B02 刑事行政 2018-05-14 2 2018年05月1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