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本报讯 犯罪嫌疑人张某,用参数较低的电脑配件,自行组装成假冒“联想”台式电脑,再用软件将电脑各相关参数改高,后以“低价转让二手电脑”为名,欺骗消费者花高价购买次品。近日,张某被奉贤区人民法院判决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7年10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张某购买配置参数较低的低价电脑配件,自行组装成假冒的“联想”台式电脑,后通过电脑软件调高电脑配置参数,以次充好。
他在奉贤区、闵行区等地的多个小区内,大量张贴广告,谎称“低价转让二手电脑”。张某还利用私刻的公章,伪造电脑销售发票及三包凭证骗取被害人信任。他先后将组装的假冒台式机出售给被害人刘某某等十人,共骗取17066元。
本案由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向奉贤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张某发布的广告照片、虚假发票及三包凭证、手机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等证据。张某及其辩护人表示,已在家属帮助下,退还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显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依照刑法之规定,对张某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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