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借钱买房,是否共担债务
我和丈夫结婚时,他为了办婚事和买房,对外借了不少债务,但借的时间是在我们结婚登记之前。
请问律师,如果我们离婚的话,这些债务是属于他个人的债务,还是说我也需要负责归还?
——苏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苏女士的丈夫是在婚前向他人借钱,应算他的婚前个人债务,还债义务应由他一人承担。
即使苏女士的丈夫在婚后未通知债权人的情况下将房子登记到夫妻两人名下,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 《婚姻法》 相关规定,苏女士也无需对丈夫婚前债务负偿还的责任。
父母赠送房产,离婚应否分割
我去年患病后辞去工作,父母将他们的一处门面房送给我,让我经营小店,并将房子过户登记到了我的名下。
现在丈夫要和我离婚,同时要求分割这处房产。
请问律师,这处房产我应当分给他么?
——徐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上海的司法实践,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出资者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因此,根据徐女士陈述的情况,其丈夫无权分割该处房产。
骗得老人赠房,协议能否撤销
我小姑姑骗奶奶和她签了一份房屋赠与协议,协议说由于她对奶奶照顾得好,而且以后还会继续好好照顾奶奶,奶奶便将所住的房子赠送给她。协议是小姑姑写的,奶奶签了字还按了手印。
前些天小姑姑要带奶奶去办过户手续,被我大姑姑知道了,她通知了其他兄弟姐妹,大家阻止了奶奶去房产交易中心。
奶奶说,她现在还不想把房子留给谁,协议内容她根本不知道。
请问律师,这份协议有效么?怎么才能不让房子被小姑姑占去?怎样才能撤销这份协议?
——苏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赠与合同一般认为是实践性合同,它是以赠与物的实际履行即交付作为生效条件。现赠与人即你奶奶并没有实际履行交付的赠与行为,也就是说该房地产并没有过户给你小姑姑; 因此,这份协议虽然成立,但仍没有生效,而无需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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