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肯履行判决,如何维护权益
刘某和丈夫经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中要求刘某的丈夫支付3万元补偿给她,同时刘某的丈夫应支付儿子的抚养费每月300元。
但是法院判决至今已有半年,刘某的前夫既未支付1万元补偿,也没有支付过一分钱的抚养费。
请问律师,刘某现在应该怎么办?她能否依据判决书直接要求法院执行?
——程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如果刘某和丈夫的离婚判决已经生效,刘某可直接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无须另行起诉。
也就是说,刘某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的执行程序,由法院强制其前夫履行判决书所规定的义务。
案件发回重审,是否还能上诉
余某因为涉嫌盗窃被起诉和判刑,他上诉后,法院裁定发回重审。
请问律师,该案重审后,余某是否还能上诉?
——吕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我国 《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上诉,若该案件在重审发回之前,原审是第一审的,应按一审程序审理,重审后做出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原审是第二审的,重审发回后应按第二审程序审理,重审做出的判决或裁定不能上诉,但可以依法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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