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庭审

离异多年

前夫拒绝支付儿子留学费用

2018年08月06日 A05 :法治庭审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906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出国留学费用高昂,令离异的父母再起风波。日前,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纠纷案。

  小易(化名)今年十七岁,现在澳大利亚留学。小易五岁时父母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当时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小易随母亲共同生活,小易父亲应当支付离异当年的生活费3600元,此后生活费按照离婚协议每年递增10%。小易所需教育费、医疗费、保险费等按照实际支出双方各半承担。

  虽然离婚协议中约定得非常明确,但此后小易一直与母亲生活在外地,小易父亲则回到上海并另外再婚生子,小易和小易母亲之后长期联系不上小易父亲。自2006年起,小易父亲已有十二年没有支付过生活费以及其他费用。为了让小易接受更好的教育,小易母亲在小易读高中起就将他送到澳大利亚留学,原本的生活费及其他费用加上出国留学的教育费、保险费等,实在是一笔不菲的开支。小易妈妈无力承担如此高额的费用,于是小易将父亲起诉至法院,要求小易父亲承担十二年来小易的抚养费、教育费等共计30多万元。

  小易父亲在庭审中辩称,其对小易诉请的抚养费、教育费等各项金额没有异议,但认为小易母亲将小易送出国读书并没有与自己协商决定,而且自己本身是不同意小易出国的,当时是小易母亲承诺不需要自己承担相关出国费用,自己才同意配合小易办理出国留学相关手续。现在小易出国读书的费用已经远远超出了自己的经济能力承受范围,自己不同意支付小易诉请的全部金额,只同意按照国内普通教育费标准支付小易一半教育费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生活费等其他费用。

  庭审中,双方均对小易从2006年至今所支出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的金额没有异议,但争议焦点在于小易爸爸是否应当承担小易出国留学的费用。

  松江法院经审理认为,从办理出国读书的流程来看,小易出国读书需要小易父母双方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小易父亲也在庭审中明确其知道小易出国的事情,并且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明材料配合小易办理出国读书手续,且庭审中小易父亲也表示出国读书对孩子肯定是好事。至于小易父亲辩称,小易母亲说过只要自己配合办理手续,不需要出国费用的意见并未提供证据,因此法院不予认可,并最终判决小易父亲应承担小易出国留学的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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