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遭到裁撤,如何维护权益
我和公司的合同期限是3年,目前离合同到期还有1年半的时间。
现在公司内部调整,我所在的部门遭到裁撤,公司要求我去另一部门工作,但待遇有所降低; 或者我也可以选择提前解除合同,公司给我3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请问律师,我的劳动合同上注明了工作的部门,但现在该部门被裁掉了,公司是否可以据此调动我的岗位?
——周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如周先生所在的公司调整岗位超出了劳动合同原来约定的范围,那就是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变更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周先生可以拒绝单位的调动,要求单位按约定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若单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则可以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40、46、47条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周先生在单位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单位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则解除合同就缺少依据,除非单位愿意按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八年合同到期,咨询补偿数额
我在目前的公司工作已有8年,中间曾多次续签劳动合同。但最近公司通知我,这次合同到期后将不再和我续签合同。
请问律师,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给我多少补偿? ——贾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贾女士此前已工作满八年,公司到期不与她续约须支付八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保姆工作受伤,索赔是否合理
我家雇用的保姆在我家工作时受伤,我愿意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但她却表示自己还需要休养3个月,住在我家吃在我家,还提出需要赔偿她8000元。
我家保姆受的伤是骨折,我已经支付了所有的医疗费用,她却提出我认为很过分的要求。
请问律师她的要求从法律角度看合理么?
——孙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孙女士雇用的保姆在其家工作时受伤,由孙女士承担赔偿责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具体的赔偿标准也要依据法律规定,保姆提出疗伤期间在孙女士家包吃包住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保姆目前的伤是骨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因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第一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至于具体赔偿标准,在该司法解释的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四条中有更加明确的规定。
孙女士可在律师的帮助下对照该司法解释的标准一一计算出赔偿保姆的具体金额。
如保姆认为达到致残程度,则需保姆去做伤残鉴定。
经常长时加班,是否违反规定
我在一家企业从事搬运工作,活多的时候经常安排我们加班,有时候一天要工作14个小时,一连数周如此。
如果不愿加班,我又担心违反规定而被解雇。
请问律师,对于每天、每周或者每月的加班时间,法律是否有相关规定?我们单位的做法是否违反规定?
——翟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在三种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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