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金说:“由于生物学意义上的限制,人类无法赶上技术的发展速度。人类无法与机器竞争,并会被取代。全人工智能的发展可能导致人类的终结。”
无人驾驶汽车、机器人保姆、机器人管家、人工智能外科手术医生……越来越多的人工智能机器人正走进我们的生活。机器人的崛起,法律将如何应对?
在本期“非常阅读”推荐的 《机器人是人吗?》 一书中,该书作者美国律师约翰·弗兰克·韦弗探讨了这个引人入胜的新故事的法律层面,从无人驾驶汽车发生事故时的具体法律问题,到正在向法律本身提出挑战的基本问题。
该书还讨论了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享有和责任承担问题。作者认为,面对人工智能承担法律责任,可以通过人工智能保险或储备基金支付赔偿费用。
正如这套丛书的主编彭诚信所说,对于人工智能的探讨与研究,即便是对于人工智能的规范性研究,并非法学一个学科所能胜任。人工智能本身就是一个具有综合性、复杂性、前沿性的知识、智识与科学,它需要几乎所有的理工与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进行交叉性研究,也需要研究者、实体技术者与产业者等各个领域的人配合与对话。法律人在人工智能的研究、开发、规则制定等各个环节中是不可缺少的一环,但也仅仅是一个环节,他只有加入人工智能的整体研究与发展中去,才会发挥更大的价值。我们期待,这套译丛的出版有助于人工智能在法学及其他领域展开深入讨论,为跨学科的对话甚至团队合作提供一定程度的助益。 王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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