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蔡彤
本报讯 美发店老板娘王某与顾客因会员卡纠纷发生争吵,本来只是生意矛盾,她却因一时冲动与前来协调的民警发生冲突,日前经松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松江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三个月。
梁女士是上海市松江区一家美容美发店的常客,经店员热情推销,只要办理该店的会员卡并预存一定金额,此后每次消费均可享受会员优惠价格。梁女士一时心动便爽快地办了卡充了值,几次消费下来的确便宜不少。
直到2018年上半年的一天,梁女士到店内接受了洗色、打蜡、染色等美发服务后发现,自己卡内余额仅有500元,不足以支付本次共计700元的服务费用,她向店主王某和高某夫妇提议自己用现金支付剩余的200元,但王某一方不同意,称若部分使用现金支付则不可享受会员优惠,而要多支付100元差价。
梁女士认为这项规定不合理,仍按会员价用现金支付了剩余的200元,王某对此感到不满,双方争执不下,无法达成一致,不甘“蒙受损失”的王某遂拨打110请求公安人员到场协调处置。
派出所民警陈警官接报后立即着警服、开警车赶赴现场。在了解了相关纠纷情况后,他让顾客梁女士向店家支付700元,其中500元使用会员卡余额支付,200元使用现金支付,但店主高某仍坚称梁女士只有对会员卡充值才能享受会员价700元,如用现金支付只能按普通价格,要求梁女士再支付100元。
梁女士自然难以接受店方要求。陈警官调解不成,对王某一方进行法律告知,称其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双方消费纠纷,但不得限制顾客人身自由,并告知梁女士可以离开。
此时,店主王某突然从店内冲出,扭住梁女士不放行,陈警官立即告知王某如限制顾客人身自由则将被传唤至派出所处理。但王某执意称如让对方离开则将造成自己损失100元差价。
在陈警官明确告知她事后可从派出所了解顾客登记的基本信息以便诉讼的情况下,王某仍然拒绝听取建议,不愿信任,甚至与陈警官发生争执。
于是陈警官叫来协警准备将王某传唤至派出所处理,此时王某情绪愈发激动,陈警官再次告知其积极配合,而王某不但拒不配合,反而多次用脚踢踹陈警官及联防队员张某,陈警官严肃告诫其不要实施袭警行为,谁知王某竟出言不逊道:“袭警了怎么样?”同时,王某丈夫高某与另一名店员则试图阻拦陈警官将王某带上警车,王某趁机跑回店内。
陈警官在呼叫派出所增援后,再次对王某进行口头传唤,而王某仍拒不配合并厉言相向,陈警官遂依法对王某进行强制传唤。就在陈警官与协警准备将王某带离时,王某突然用手击打陈警官头部,将他的警帽当场打飞。高某见妻子如此举动慌忙劝阻称“不能打”,围观群众亦附和劝说。不久,派出所增援人员到场,王某终于顽抗不成被带上警车。
事后,被羁押在看守所中的王某悔恨不已。松江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松江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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