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川 通讯员 刘晓曦
本报讯 今年6月20日,宝山警方接到一起报警,称一女子鲍某某被其丈夫余某家暴并推下楼梯,民警随即赶赴医院。日前,宝山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今年6月19日,余某到妻子鲍某某单位找她。当晚21时,鲍某某跟着余某回到家中,但因为鲍某某回家后没有和婆婆打招呼,三人之间发生了激烈争吵。过程中,鲍某某用言语侮辱了余某和婆婆,余某便动手打了鲍某某两巴掌。鲍某某气不过,来到门口准备离开。拉扯的过程中,余某将鲍某某从6楼楼梯推了下去,直接摔到了5楼。
摔下后,鲍某某的腰和腿立刻动弹不得,一个人从5楼爬到1楼门口求救。这时,余某从屋里出来发现鲍某某不见了踪影,便追到1楼,发现鲍某某正在向一个路人求救。最终在路人的干预下,余某才将鲍某某送往医院救治。
经诊断,鲍某某因外伤致不同部位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鲍某某告诉主治医师自己遭受了家暴,请求帮忙报警。了解事情原委后,医生拨通了110报警电话。
宝山检察院认为,本案虽发生在夫妻之间,且犯罪嫌疑人余某提供了被害人谅解书,但之后被害人多次联系承办人,表示谅解书并非其真实意愿,希望依法追究余某刑事责任。余某在2013年也曾实施过家暴,因此宝山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余某提起公诉。
宝山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余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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