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夏天通讯员 朱珠
主攻心理学专业的“小鲜肉”,借帮助女上司孕期排解抑郁之机,与大自己20岁的女上司展开“地下恋情”。在女方决定回归家庭提出分手后,竟多次骚扰,并以公开亲密照为要挟勒索50万元“分手费”。日前,经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罚金2000元。
恋上大20岁女上司
不满“被分手”多次骚扰
“90后”小伙林乐(化名)在名牌大学读研期间,因实习认识了大自己20岁的公司部门总监杨女士。2015年3月,杨某因怀孕和丈夫闹矛盾而经常抑郁,知晓林乐是主攻心理学专业的,便有意与他接触,请教如何排解。一方面,林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开导杨某,另一方面,又经常给杨某送些礼物带些特产,对杨某生活十分关心。一来二去,两人便相恋了。虽然这是一段秘密的“地下恋情”,但两人都沉浸在恋爱的甜蜜中。即使林乐实习完毕回校继续学业,两人也保持着这样密切的恋爱关系。
久而久之,早有家室的杨某开始对这段感情感到乏味和厌烦,在两人屡次的争吵中,杨某决定回归家庭,并向林乐提出分手。
不同意“被分手”的林乐立刻将自己与杨某交往时发的往来邮件转发给了杨某的丈夫,并威胁要将他们俩的事情曝光。随后,林乐屡次前往公司找杨某要求复合。多次要求复合无果,林乐心生怨恨,开口向杨某索要分手费50万元,否则将继续骚扰她的生活。
2017年初,见杨某迟迟没有回应,林乐决定“逼”杨某一把。他在朋友圈内发了两人的亲密照,并@了一些共同好友。
以公开亲密照
勒索50万“分手费”
基于恐惧、害怕的心理,杨某第一时间打电话要求林乐删除,并向其转账数万元。然而杨某不知,自己给钱的行为更加助长了林乐贪婪的气焰,林乐开始愈来愈嚣张地索要钱款。
不堪其扰的杨某害怕进一步曝光影响其正常生活,选择了报警。
原来,除杨某外,林乐还有一个交往了6年多的女友。林乐辩称,自己之所以恐吓杨某并索要钱款,是希望她因为付不起“分手费”选择回到自己身边。
杨某却表示,林乐为了索要钱款,甚至找到了自己的丈夫,并扬言让身边所有人知道两人的关系,让自己长期处于恐惧的心理状态。
【检察官说法】
近年来,发生在恋爱领域中的犯罪比例较高,通常是在一方提出分手的情况下,另一方为挽回感情或者泄愤,采用非法手段予以解决。年轻人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提高恋爱挫折的承受能力,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不要意气用事,使自己从感情的被害者逐渐走向罪行的实施者。同时,面对敲诈勒索等不法侵害时不要做沉默的受害者,要及时报警,勇敢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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