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张超
本报讯 发现“鱼泡泡”APP存在邀请注册活动的漏洞,年轻小伙杨某便利用软件虚假注册多个用户,获取众多“鱼泡泡”赠送的充50送50的优惠券,后通过开设的网店对外贩卖非法获利超8万元。近日,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一审判决,杨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8月初,杨某发现“鱼泡泡”APP软件邀请注册的活动存在漏洞,即当一个“鱼泡泡”注册用户向其他“网鱼网咖”会员发出邀请注册“鱼泡泡”的链接,该名“网鱼网咖”会员注册“鱼泡泡”用户并绑定身份证后,作为邀请人的“鱼泡泡”注册用户会获得一张“鱼泡泡”赠送的“充50送50”的优惠券。
之后,杨某从网上下载了身份证数据包,利用某软件筛选出属于“网鱼网咖”会员的身份信息,然后利用FD软件和某手机模拟软件使用上述身份信息虚假注册“鱼泡泡”用户。
2016年8月8日,杨某在淘宝网开设网店,专门出售“鱼泡泡”优惠券,当买家购买后即向杨某发送邀请注册“鱼泡泡”的链接,杨某即使用上述手法虚假注册“鱼泡泡”用户,注册成功后,对方获得一张优惠券。2016年8月8日至11月11日,杨某在淘宝网上贩卖“鱼泡泡”优惠券,共计交易成功2623笔,非法获利共计8万余元。
2016年11月11日,杨某被抓获到案后供述自己的犯罪经过。案发后,杨某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获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处罚。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杨某案发前系在校学生,到案后供述自己的罪行,案发后已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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