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法治庭审

非法持有父亲遗留的弹药

一男子获刑一年

本文字数:470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俞如宇

本报讯  小纸盒里竟然藏着400多发子弹。日前,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持有弹药罪对姜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14年6月,姜某在整理父亲遗物时发现了一长方形纸盒,内有小口径子弹。姜某的父亲是军人出身,这盒子弹是他生前放在家里的。姜某便将这盒子弹作为对父亲的纪念放在承租房屋的阳台一角。

2018年9月,姜某搬离,却将盒子落在了屋里。房东便将这个盒子当作垃圾丢弃。不久,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小区垃圾桶边发现疑似子弹物品。经鉴定,这盒子弹为有效子弹,其中,军用子弹85发,非军用子弹325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本案中,姜某无持枪资格,却非法持有弹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

尽管姜某没有使用过这盒子弹,但非法持有弹药将会对社会安全产生潜在威胁。检察官提醒,应增强法律意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或弹药。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B08 非法持有父亲遗留的弹药 2019-03-05 2 2019年03月0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