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离婚后,孩子由法院判决归她抚养。起初我每月都能看到孩子好几次,最近对于我去看孩子,前妻表现得越来越不耐烦,总是以没有时间为由拒绝,还说我探视次数过多。后来我得知,主要原因是她目前有了男友。
请问律师,对于探视问题法律有哪些规定?如果她不肯让我探视,我该怎么办?——蔡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蔡先生虽然已经离婚,但对孩子仍是有探视权的。这种探视权的具体实施方式,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蔡先生的前妻不让他探视孩子,蔡先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确认蔡先生的探视权,并协调双方确定合适的探视方式。如果对方坚决不肯配合,则法院可以确定一个探视方式,并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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