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孩子的父亲认为住房是其婚前财产,要将家人赶出家门,每天白天晚上都会骂人、重重地关门,一家老小犹如惊弓之鸟,无法正常生活和休息。
请问律师,我们应该怎么办?——微信网友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朱静亮律师回复如下:
对于您的居住问题,我们认为应该进行两层递进式的思考:
首先,您对房屋是否有居住的权利?
如果没有居住权,您该怎么办?
对于第一层问题,如果您直接享有居住的权利,那么您可以自由地在房屋内居住。
而您对于房屋是否有居住的权利,取决于您对房屋是否有产权或居住权。
产权的话,主要看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以及房屋取得的时间。居住权则是看户口是否在系争房屋内。
假设您有产权或者居住权的话,那么无论孩子的父亲同不同意,你都可以居住。
对于第二个问题,假设您没有上述两种权利,那么该怎么办?
我认为,先要确认你们两个之间的关系。因为我注意到,您用的词是“孩子的父亲”,而不是 “我的丈夫”,所以我现在没法判断你们是否是夫妻关系。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但夫妻间的扶养请求权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身份权利,其不必然导致您对孩子父亲的房屋享有权利。
也就是说,如果您和他没有夫妻关系的话,那么我认为他没有法律上的义务让你住在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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