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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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动迁房,去年2月租给一个租客,今年1月发现他擅自将房屋转租给3个不同家庭,并且对客厅进行了改造,2室2厅的房子被改成了4个房间。
我发现后,当即打电话给他,提出要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子,并从1月起就不再收取他的租金。
上述电话我做了录音。
然而如今2个月过去了,他一直拖着不搬,且继续在收取房租,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微信网友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朱静亮律师回复如下:
首先,对方群租的现状是需要经过确认的。
如果对方确实存在《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及《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的第二条情形:将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那么构成群租。
但即使对方不构成群租,也可构成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是群租的话,那么更可以解除合同。
此时您取得了合同约定的解除权,而且您在取得约定解除权后,也立即行使了该项权利,通过电话方式将您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通知到对方。
该合同在您打电话给对方时已经解除。对方应该将房屋交还给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后,对方本应将房屋退还给您。
但是对方不仅没退还,还将房屋继续出租给别人。合同解除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相对还是简单的,但如果要将房屋恢复原状,可能相对困难。
我认为如果真的构成群租的,您可以不要主动与对方沟通,这样容易发生冲突,而是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举报群租的方式,要求对房屋清空并恢复原状,这样能够更好地保护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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