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庭审

殴打、扒光、拍视频……

未成年少女吵架引发猥亵案

本文字数:1142

  □记者  夏天

本报讯  两名未成年女生因琐事引发矛盾,网上吵完相约线下“解决”,孰料其中一名女生小丽竟纠集数名帮手,将被害人小晶在公共场合殴打一顿,还将她衣服扒得只剩内衣,拍摄小视频上传至网上扩散。最终,5名涉案人员被法院判处犯强制猥亵罪,分别获刑2年至3年不等,其中小丽等3名未成年被告人在公诉机关未检部门的建议下获缓刑,但等待他们的也是社区矫正和未成年人跟踪帮教。

17岁的小丽(女)因琐事,与曾经的同学17岁的小晶(女)产生矛盾,两人于2016年2月8日有一个有20余人的“XX大女神”微信群里互发消息争吵,约定次日下午在市中心某处见面解决矛盾。但小丽又分别直接或间接纠集被告人黄某、小媛(17周岁)、小婷(16周岁)一同前往。次日14时许,小丽等4人及被告人纪某先后赶到上述地点,见到小晶后,小丽等人与小晶交涉,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小丽、黄某、小婷、小媛先后对小晶打耳光、拉头发、拳打脚踢,将其打倒在地致轻微伤。小晶倒地后,黄某、小婷、小媛又将小晶上身衣服拉起蒙住头脸,露出文胸,将其外裤拉下,露出内裤。

其间,纪某、小媛用手机拍摄反映殴打小晶过程的10余条小视频,上传至“XX大女神”微信群,然后5名被告人逃离现场。整个过程持续1个多小时,引起10余人围观,此后这些小视频被扩散至多人微信朋友圈。

鉴于本案是一起涉众涉网络涉校园犯罪案件,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第一时间派员介入引导侦查,最终确定以强制侮辱罪且具有公共场所强制侮辱的加重情节,对被告人定罪处罚,并追加起诉1名被告人许某。同时,检察机关通过责令赔偿和责令赔礼道歉,帮助双方达成谅解,化解矛盾,使未成年被害人获得经济和精神补偿,并为小晶落实司法救助金和心理疏导,使其恢复正常生活和学习。

出庭公诉阶段,检察机关一以贯之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建议对3名未成年人适用缓刑,建议对2名成年人不适用缓刑,均获法院采纳。法院以强制侮辱罪判处被告人黄某犯强制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纪某犯强制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被告人小丽犯强制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被告人小媛犯强制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被告人许某犯强制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据悉,本案刑事诉讼程序虽然结束,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并未停止。黄浦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充分履行“捕-诉-监-防”一体化职能,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进入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开展持续跟踪帮教。同时针对案件中暴露的中心城区公共场所管理薄弱环节,检察机关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加强案发周边地区的安保力量、增设110联网监控设施、设置法治宣传栏等,避免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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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7 未成年少女吵架引发猥亵案 2019-05-07 2 2019年05月0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