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陈岚
本报讯 以为找到了实惠的房源,小宇与“二房东”签订转租协议,不料陷入租赁陷阱,被骗1.2万余元。近日,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二房东”李某提起公诉,虹口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一审判决李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李某的同伙也均已捉拿归案。
2018年3月,小宇在豆瓣网上看到了一条房屋转租信息,根据网上预留的信息,联系到了房屋的转租人“二房东”李某。小宇和李某见面后,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支付房屋租金12000元后拿到了钥匙。5天后,当小宇打开房门时发现,里面竟住着另外一名租客!小宇马上联系“二房东”李某,却联系不上了。
原来,所谓的“二房东”李某背后是一个犯罪团伙。他们寻找到合适的出租房源后,以租房为名,通过向房东预交一小部分定金,获取房屋钥匙和短期的使用权,以单间或整间出租的方式,在网上发布转租信息,以低价吸引租客。在租客来看房的时候,李某等人又根据事先的分工,扮演中介或者“二房东”,骗取租客支付押一付三的租金及中介费。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小宇并非唯一的受害人。自2018年3月至5月间,李某等人共作案10起,涉案金额近10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构成合同诈骗罪。
【检察官说案】
检察官提醒,在网络发达的今天,各类网站、业主群中充斥着大量的房屋租赁、买卖信息,这些渠道由于缺乏严密的信息审核和监管机制,信息的真实性难以辨别,存在着较大风险和隐患。建议大家通过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房屋的租赁和买卖,如果通过个人交易,务必首先核实房主身份和确认房屋状态,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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