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本报讯 只是借工友手机打了个电话,信用卡竟然就被转走了7000元!近日,王某就遇到了这桩怪事。原来是朱某掌握了王某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只差王某绑定个人账户的手机,就能实施犯罪。于是,借打电话就成为他最好下手的理由。近日,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朱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据公诉机关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今年1月14日,被告人朱某经事先预谋,得知被害人王某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在朱某上班之际,借用王某手机打电话,将王某的银行卡绑定了自己的微信号。
今年1月15日,朱某通过充值方式,分两次从王某银行卡转账2000元、5000元共计7000元至自己的微信钱包,后又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上述钱款用于归还债务。法庭上,朱某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上述事实没有异议。
法院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他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朱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朱某能认罪认罚,且在家属帮助下,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对朱某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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