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宠物犬扑倒路人 一跤赔24万余元

本文字数:1079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刚出地铁站就被一只大狗撞倒在地,导致骨折,伤势较重,需要手术治疗,但面对高昂的医药费,宠物犬的主人却坚称并非是自己的狗惹祸。为此,陈先生只得将宠物犬的主人王小姐告上法院。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定,常先生的伤情与狗的撞击具有因果关系,王小姐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合计24万余元。

常先生告诉法官,2018年7月18日晚上7时左右,他从地铁6号线出来,途经附近的绒绣洋泾保护传承基地,突然后脚被一只白色萨摩耶大狗撞击导致右脚踝骨折,人当场倒地,右脚剧痛无法动,当时王小姐询问伤势后并道歉,之后还打车送他到医院看急诊,医生看后确诊骨折并错位需要手术,王小姐支付了住院押金5000元,加上部分手术费3万元。

当天晚上常先生报110,警察来确认经过时,王小姐确认事实并愿意负全部责任,但在第三天知道手术全部费用后,就开始推脱责任。常先生只得将其告上法院,要求索赔医疗费等各项损失31.8万元。

对此,王小姐也显得很委屈。她表示,常先生受伤地点临近地铁口,正值下班高峰期,她当时所在位置与其有一段距离,视线被遮挡,并未亲眼看到常先生的倒地是与她的萨摩耶犬有关。但常先生一口咬定是被她的爱犬撞倒受伤,考虑到伤势,她并未过多考虑立刻将常先生送至医院并垫付部分费用。

王小姐认为自己并非逃避责任之人,根据法律规定,常先生应对其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但常先生现提供的证据仅为其自述,无其他证人证言佐证,也没有其他证据能直接证明其骨折受伤与自己的爱犬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庭审中,常先生表示事发的那条路是一条河边新造的小路,周围没有其他人,路面是砖面,很平整。而撞到他的大狗是萨摩耶,比他的膝盖还高。王小姐也坦言当时狗没有牵狗绳,且爱犬与其儿子正在一起追逐玩耍。而涉嫌“闯祸”的狗一岁多,有30多斤重。

法院审理后认为,常先生主张其受伤是被饲养犬只所致,并提供了录音证据证明王小姐承认该节事实。事发路段地势平坦且常先生为健康成年人,通常情况下正常行走的扭伤不会导致骨折错位,而王小姐饲养的是大型犬只,事发时正未受牵制的肆意奔跑,因此撞倒常先生具有很大的可能性。现王小姐在庭审中否认是她的狗将常先生撞伤,但未提供他人致伤常先生的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相关后果。

据此,法院认定伤情与犬只的撞击具有因果关系,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常先生的相关损失应由王小姐予以赔偿,且由于常先生取内固定手术尚未发生,故相关二期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 宠物犬扑倒路人 一跤赔24万余元 2019-05-21 2 2019年05月2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