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如果在我们停车场内摔伤,我们负责,可是她是在停车场外摔倒的!”被推上民事被告席的某酒店负责人感到颇为委屈。之前,市民李阿姨在酒店停车场外摔成骨折,于是双方围绕是否是停车场门口减速带“惹”的祸而闹上了法庭。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李阿姨称,2018年7月14日上午,她走在浦东新区南码头路靠近东方路的上街沿,路过酒店停车场时右脚被减速带绊住,皮鞋被勾到,人冲了出去。这一跤摔得有点惨,李阿姨的儿子将母亲拉起,随后送到医院检查诊断为左手腕骨折。
李阿姨随即返回原地,打了110报警。民警告诉李阿姨停车场是私人承包的,可以先取证再协商解决。因为索赔无果,李阿姨诉至法院。李阿姨要求酒店方赔偿医药费6000元。
酒店方辩称,不清楚李阿姨诉称的事发情况,但李阿姨陈述的位置属实,上街沿的确有减速带,且十几年前就有。在酒店方看来,李阿姨若在停车场里摔倒,由酒店承担责任无异议,但李阿姨在停车场外摔倒,酒店无需承担责任。
法院指出,事发时减速带虽有破损,但当天光线良好,减速带特征比较明显,并不存在识别困难,李阿姨在撑阳伞行走时疏于观察,未对自身安全尽到注意义务,是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酒店方发现减速带有破损后未通过相关途径消除安全隐患或进行必要处理,是损害发生的次要原因。
根据双方各自过错程度等本案具体情况,法院确定酒店方对李阿姨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酒店方赔偿李阿姨经济损失14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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