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周末博客

长颈鹿的“儿童劫”

本文字数:1123

  王睿卿

今年儿童节,笔者带娃出去玩。途经瑞平路上的保利时光里时,看到商场外人头攒动,貌似有一场长颈鹿主题的游园会。

当时匆匆一瞥,并未看得真切。直到看晚间新闻才得知,该商场确实“引进”了一头1岁半的小长颈鹿来给孩子们过节“助兴”:该商场此前在公众号推文里表示,从6月1日起至9日,长颈鹿将空降B2层,除了拍照打卡以外,还能预约亲手喂食!

拿长颈鹿来做营销,商家也是蛮拼的。

再看新闻中,这头身高两三米的长颈鹿一直在栅栏里徘徊。虽然这条新闻的拍摄时间是5月31日,但不少听到消息的家长和小朋友已经前来一探究竟,兴奋地和小长颈鹿打招呼。不过,也许是无法适应陌生环境,它一直在围栏里来回踱步,这不由让人心生担心:长颈鹿到了一个新鲜的环境是不是会很焦虑?

商场的项目负责人蔡先生表示,这头长颈鹿从小生长在动物园,是前一晚才运到商场的。蔡先生说:“它能站在时光里的场地上,我们是论证了很多的可能性……”

不知商家是否预料到,剧情后来发生了180度的转折。

5月31日晚间,该商场公众号推送“活动变更紧急通知”,声称这头长颈鹿有不适应新环境的行为现象,不得已将其送回家。到了儿童节当天,当不少市民专程来看长颈鹿宝宝时,果然落了场空。取而代之的是长颈鹿人偶,还有几匹临时救场的小马。

让野生动物为商场“走穴”站台,这样的操作是否合规?对此商场推广部工作人员非常肯定:“我们都是走正常的报备的手续。”但当追问是和谁报备,对方又表示:“这个我觉得,再讲这些其实不重要了吧,长颈鹿都回家了,对吧?”如此“暧昧”的回答,想必各位看官心中已有了答案。

根据有关规定,濒危物种以及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如有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这两种用途,都要向林业部门备案。虽然目前长颈鹿不在相关目录内,但也应谨慎商用。另据笔者了解,类似活动中动物的运输环节也需要有专业资质。毕竟,此前在运输长颈鹿过程中因为长颈鹿受到惊扰,已发生过死亡的案例。

让小长颈鹿“走穴”的做法,笔者是100个不赞成。长颈鹿是野生动物,显然不适合被圈养在商场这么狭小的空间里。究竟是因为长颈鹿真的精神状态不佳而缺席原定的活动,还是主办方自己也意识到了不妥,才急匆匆把它送走,个中隐情,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我们已知的是,早在2010年,国家林业局就曾对野生动物的观赏展演等活动进行过清理整顿。然而一直以来,以宣传保护野生动物为名,行营销噱头之实的行为依然时有发生。虽然小长颈鹿已经离开了商场,但它到底是从哪儿借出来的,到底有没有办过合法手续,相关后续调查,并不应该随着它回家而一笔勾销。否则,何以保证不会发生第二次、第三次?

真的不希望,人类的儿童节,成为动物的“儿童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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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周末博客 B04 长颈鹿的“儿童劫” 2019-06-14 2 2019年06月1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