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胡佳来
本报讯 2019年4月,青浦区白鹤派出所接到多名被害人报案,其公司的公共设施遭到恶意毁坏,其中包含电信公司的光缆交接箱,交通信号灯和公交候车亭等。日前,经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方某被青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今年4月3日至9日,白鹤派出所连续接到4起报案,其辖区内的交通信号灯等公共设施遭到人为破坏。民警调取监控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方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今年30岁、中专学历的方某看上去老实瘦弱,为何会作出这种行为?
方某交代,自己的几次相亲都因自身经济条件较差而失败。在工作方面,方某感到自己老是被同事合伙欺负,同事纷纷向其借钱却不还,导致自己生活捉襟见肘、心情郁闷。老板见其上班时心思不定,就把他开除了,方某彻底没了收入来源。
感情和工作的不顺让方某急切地想发泄心中的苦闷。3月底至4月初期间,方某在青浦区白鹤镇四处游荡,趁四下无人之际,在7处地点分别用手掰坏了3个电箱门,用砖头砸坏了2个光缆交接箱和3个人行信号灯,还将1个公交候车亭内的广告箱玻璃及路线信息牌砸坏。经鉴定,上述毁损公共财物价值共计3000余元。
承办检察官认定,被告人方某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经法院审理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检察官提醒,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每个人都会遭遇不顺遂的阶段,但是难关终会过去。合理发泄能够理解,但做出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则损人不利己,不仅侵害了其他公民的权益,也触犯了法律,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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