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只拿底薪,是否符合规定
我老婆正常工作的时候每月收入有将近5000元(还不包括加班费),合同约定的工资是2500元,现在老婆在休产假,第一个月公司只给了她底薪2000元。据他们公司的人事说,产假拿底薪是公司的规定。请问律师,对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相关法律法规是否有明确规定?——张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也就是说,张先生的妻子在产假期间显然无法达到工作时的收入水平,但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她的工资,而不应仅支付最低工资。
合同到期解除,能否获得补偿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说可以和我续签合同,但工资没有任何增长。
如果我不同意,到期就算合同解除。
请问律师,如果因为我不愿意续签而解除合同,是否能够获得经济补偿?——孟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不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义务。
因此根据孟先生所述的情况,他不能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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