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甬沪
前不久,本报刊出“奔驰车身一道划痕要赔五千?”报道,引发众多车主关注。大家在对长宁区检察院专业、职业、敬业精神感动之余,对失职的鉴定人感到无语。这种危害及所造成的社会性互害,无疑是信用社会的毒瘤,人民幸福生活享用的天敌。
物损评估的遭遇,圈内朋友“谈兴”很高。比如刘教授那天驾车在中环进入红梅高架路时,后面一辆宝马车径直从斑马线超车过来,一下将刘教授驾车后视镜的罩壳撞飞。那撞车人是个女性,她以为刘教授变道妨碍她车通行。好在,手机拍摄现场,报警后离开现场到了警察指定的地方“定责”。女性驾驶员拿出拍摄的照片让警察看,警察讲两辆车都在变道吗!刘教授递上他拍摄的一组照片,警察看了3张照片后又对照女驾驶员的照片,立马就对那女性说,你太强势了!你从斑马线上冲过来,全责!斑马线上为什么不能行车?原来那女性对交通常识如此低能,这种认知还会不“闯祸”?据此,那女性还因违章“吃了”罚单。所以,无论是现场执法,还是第二现场调处,职业、专业素养千万不能少。
刘教授说,“车祸”引发的还没完呢。按责任认定书要求双方去了车辆物损评估中心,一个工作人员说,后视镜600元钱。刘教授说,刚刚问了本驻地修理厂人员说没有现货可修。工作人中员说,你可到其他厂修,修前让厂里打电话与他联系定价。于是刘教授电话了几家,终于有一家说当天能修好。刘教授应约而去,修理厂说与物损工作人员讲妥修理价为1900元。刘教授想,600元到1900元,翻了3倍,能当天修好车也就不多说了。然而,修理厂又说,库存没有了要第二天进货。气得刘教授再回到物损评估中心。工作人员说,你无责就直接去对面的修理厂。第二天收到修理厂提车电话后,令刘教授目瞪口呆的是,赔付修车款的银行汇款2200元到账信息同时在手机显现!一出600元,1900元,到2200元的物损评估闹剧就在刘教授身上发生了。
这两则物损评估现象是否具有典型意义,笔者不敢肯定。对前者,也没有偏袒划痕制造者的意思,对任何泄愤甚至不理智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经济与法律责任,原本就是现代社会文明与进步的必然要求与结果。但是在分析、判断、评估危害的后果及事实本真时,任何非理性思维、非规则意识、非职业行为都与法理、情理与正义相悖,都无助于事物本身的还原,对后人旁人的戒勉,对当事者的惩罚。
那么对后者刘教授所述现象,同样如此。跳水式的评估,它确实反映了长宁区检察院司法建议的重要性。如今一些不正常的评估现象,实际上它无关“此类证据与鉴定人的主观判断和经验能力密切相关”,而它“存在出错的可能性”更应该从深层次去考量。当前,市场潜规则、灰规则“明吃”“统吃”正规则现象绝非仅有,严守职业道德,严把证据审核关,不威权势不为私利,不仅只是避免一起“错案”的发生,更是诚实信用、公平正义社会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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